• 烟台推出多项措施规范物业管理行业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3-11-11  /  浏览:1584 次  /  

烟台物业服务需求逐年提升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物业管理工作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据测算,未来5年,烟台每年将新增城镇人口10万多人,这些人集中到城镇居住、生活,将有力扩大物业管理服务需求。同时,随着农村居住条件的改善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群众对居住舒适度、安全性都提出了更高要求,物业管理领域和范围也将逐步向村镇社区拓展和延伸。

  截至2013年8白,烟台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达到580多家,管理各类物业项目2800余个、建筑面积1.4亿平方米,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保持100%,老旧小区覆盖率达到86.5%以上。与此同时,物业管理行业还提供了8万多个就业岗位,2012年实现增加值11亿元,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成立物业协会有效开展行业内部监督

  随着烟台物业服务需求的逐年提升,由“服务者”向着“管理者”演变的物业管理行业开始让市民感觉到不安。新建小区在配套完善的过程中业主与物业发生着矛盾、成熟小区因为物业服务与收费不等价而使业主产生着怨气。业主与物业的矛盾,几乎在每个小区都会上演,并且产生矛盾的原因也越来越多样。

  “网上民声”栏目综合发现,物业费捆绑其他费用(如业主家里的水电和采暖等费用)、物业不作为(如不清雪、不修路灯等)、物业占用公共用地(如私辟停车场、私建出租板房等)是业主与物业的三大矛盾激发点。

  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物业问题,市住建局于2013年6月指导成立了烟台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烟台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由市民政局批复同意成立。市民对此反响强烈,“成立这么个协会,可以让全市的物业公司互相取取经,学习沟通一下,也让他们提高一下业务水平。”

  而更多的网友看到的是物业管理行业,也终于可以有效进行行业内部的监督了。烟台将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从市房地产业协会中剥离出来,专门成立了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力求通过这个平台,更好地履行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的责任,全面提升物业行业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

  起草系列“办法”规范物业管理行业

  2013年10月,《烟台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今后广受关注的新建小区被开发商“指定”物业这一现象将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三家以上的具有资质的物业公司通过参与投标来获得项目的服务权。

  过去,对于新建小区或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往往是由开发单位或村(居)委会组织人员进行物业前期管理,《烟台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后,将彻底解决该问题,对每个新开发的项目或需重新选聘物业企业的项目,都需经招投标,公开选聘服务优质和规范的物业企业。

  此外,《烟台市物业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烟台市物业承接查验办法》也正在起草过程中,这些举措和制度都将推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更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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